儿童坠落,需要多少吴菊萍?

bt365体育  http://sjy.forestry.gov.cn/2012年06月21日来源:设计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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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7月2日,浙江省富阳市一个住宅小区里,一名2周岁1个月的女孩从10层楼的窗户处坠落,千钧一发之际,30多岁的吴菊萍女士不顾个人安危,奋勇地跑过去,伸出双臂接住了孩子,而她的左臂却断为三截。孩子保住了性命,吴菊萍的感人行为也使她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母亲,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广泛赞誉。大海有潮起也总有潮落的时候,潮水般的赞誉过去之后,当事人总会恢复各自的正常生活。问题是,作为社会,除了赞扬英雄、弘扬正气之外,要不要还有一些理性的思考,想一想儿童从高空坠落这类的突发事件,应该怎样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发生?从地面上接住高空坠落的孩子,毕竟是不得已的救助之举。
据笔者从网上查阅,近年来的不完全统计,儿童从高空坠落被救下的案例,就可以举出下面一些例子:
2009年5月9日傍晚,重庆市某一住宅区里,一个3岁的女孩独自在家,因为看护她的外公外出去给外婆送饭。孩子打开窗户,从3层楼的自家窗台处爬出来,因为防盗网又有一个破洞,她不慎坠落,先掉在1楼的雨篷上,又弹起来下落,幸好被路过那里的一位行人接住,保住了性命。
2011年1月19日,南京市某一住宅区里,一个6岁的女孩独自在家,她爬上窗户,不慎从5层楼坠落。万幸的是,正好有安装铝门窗的工人师傅正在底下的4层楼干活,把孩子接住,保住了性命。
2011年6月20日,西安市某一住宅区里,一个跟随父母来走亲戚的4岁男孩,独自一人在5楼的亲戚家里。他爬上窗户,不慎掉出窗外,挂在室外的空调架子上,后被路人发现。在坠落之际,一位出租车师傅抢在落地之前把孩子接住,保住了性命。
2011年12月4日,河南驻马店市某一住宅区里,家住2楼的一个5岁男孩独自一人在家,他打开窗户时,家里养的猫从窗户跑了出去。为了把猫捉回来,以免父母回来挨揍,他也从窗户爬出去,结果发生危险,两只手抓住广告牌匾,悬在空中。多亏了四名经过那里的农民工相救,围成一圈,用四双手把摔下来的孩子接住,保住性命了。
2011年12月7日,山东省临沂市的某个住宅区里,一位读小学一年级的7岁女孩,因病没有上学,被反锁在4层的家里。因为急于出去而爬上窗户。后来邻居发现她坐在屋外的窗台上,已经吓得不敢动弹。他们连忙从家里取来被子,大家把被子拉起来,从地面接住了已经坚持不住而落下来的孩子。
2012年1月27日,黑龙江省隶属于哈尔滨市的双城市,某个新建小区里,一个家住5层楼的15岁的少年,想在家里的窗户外面放鞭炮“破五”,不慎在窗台处踩空,妈妈发现时,从窗户处死死抓住孩子的两只手,无奈孩子有110斤的体重,终因体力不支而失败。多亏了同住一栋楼里的一位邻里,跑上去接住了就要落地的孩子,保住了性命。当时,这位邻居也被砸晕了。
以上案例都是因为孩子赶上了“见义勇为”的英雄,他们是很万幸的。其实,见诸报端的并不都是儿童被救的案例,还有一些儿童从高空坠落,不幸身亡,家庭在瞬间破碎,这样的教训十分惨痛。
就在笔者刚刚写完这篇稿子的第二天,2012年3月11日的《厦门晚报》第5版就刊登了一则消息:《外公外出买桶油,5岁女孩从11楼阳台坠下》。据该报报道,“外公出门买了一桶油回家,前后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,不幸却发生了——独自在家的5岁外孙女在阳台上搬了凳子,从11楼坠落至地面。”外公称,“当时外孙女还在睡觉,十几分钟后,他返回家中,却在阳台发现一张凳子,而外孙女已不见了,直到邻居通知他。”据记者调查,这个小区里的12栋高层住宅,都有11层楼的高度,而出事的这栋高层住宅的阳台的护栏高度只有1米左右。而且,小区里的楼房,在阳台上安装防护网,封闭起来的并不多见。
据报道,孩子被送到医院抢救,“她的生命体征很弱,生命垂危。”从这起意外事故的基本情况来看,有两点是明显的。一是儿童一个人在家里;二是阳台护栏的高度偏低。可是,如果家里没有成年人,即使护栏设计得高一些,孩子搬来凳子踩上去,也同样是有危险的。正如报道中一名居民所说的:“家长要看好孩子啊,不能单独留小孩子在家里,否则很容易出事。”
总结这些案例,包括笔者刚刚从报纸上看到的这则消息,人们会发现几个带有普遍性的关键因素,值得引起社会的关注:
一是家长因为工作忙,把孩子一个人长时间地反锁在家里。或者老人出去办事,心存侥幸,暂时把幼小的孩子一个人反锁在家里。孩子天性顽皮又不知高空坠落的危险,对于窗户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和渴望,通过门又出不去,以致想方设法要从窗户处看看外面或者想到窗户外面去,结果发生意外。
二是有一些住宅的窗户洞口的下沿偏低,又没有设置金属护栏,孩子在窗户边上玩耍时,又会想法打开窗户,也就容易把握不住而坠落。像窗户下沿不足半米这样的情况,近年来有明显增多的趋势,即所谓的“飘窗”,透亮归透亮,却也潜伏着隐患。特别是一些住户只知道大玻璃窗敞亮,却随意把必需的金属护栏拆除,使安全失去保障。或者阳台的护栏高度偏低,也同样存在安全隐患。
三是对于一些年龄大一些的孩子,在窗户或者阳台上登高活动,不小心失去平衡,或者脚下踩空,造成坠落。这种意外的情况也会在成年人中出现。例如,在阳台外面晒衣物等。
有鉴于此,笔者建议,首先,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出发,家长应该真正负起监护人的责任,严格禁止把幼儿一个人反锁在房间里。这种普遍存在的现象是造成家庭里儿童受伤害的重要原因。从上面介绍的案例来看,多数都与这种情况有关系。有些案例虽然不是高空坠落,却有几个幼小的孩子在房间里玩耍,发生意外的情况。例如,孩子们玩捉迷藏,钻到箱子里、柜子里,因为窒息而死亡的案例。再如,孩子一个人在家里,到厨房里玩火引发火灾的案例。
其次,在工程设计和工程施工过程中,慎重选择类似于落地窗或者“飘窗”的方案。尤其是开启的窗户不能过低,牢固、足够高度的护栏是必需的。阳台的护栏设计也必须有足够的高度,宁可高一些,也绝不能低于设计规范的要求。
再次,家庭装修不要随意改换外窗,为了好看而选择宽敞的窗户,却忽视了安全,是应该避免的。护栏更不能随便取消,有些物业公司在房主不听劝告、说服无效的情况下,要求房主做出承诺,随便改动、拆除安全护栏,责任自负,也是出于无奈的免责之举。
最后,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,注意居家的安全,不要在窗户和阳台等地方随便登高活动,以免发生坠落事故。
全国各地屡次发生的儿童高空坠落事故,实在应该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广大家长朋友们的重视。就在这篇文章刚刚发表不久,又从传媒得知,广东在几天之内又出现了两位广受公众赞扬的“托举哥”,他们在儿童悬在楼房外面的危险时刻,挺身而出,见义勇为地托举起幼小的生命。问题是,在社会舆论与公众广泛宣传和赞扬“英雄母亲”和“托举哥”的壮举以后,也一定要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,努力消除在家庭里面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。社会对吴菊萍等人这样的英雄行为,还是少一些需求为好。
 
(作者李鹏,此文原载于《国际工程咨询》2012年第3期,本次转载时,作者又做了个别补充。)